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石政办传〔2011〕11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免除我县辖区内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1.凡户籍在我县辖区内的城乡居(村)民;
2.驻赵部队现役军人;
3.驻赵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4.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无名遗体;优抚对象、省级劳模、百岁老人)。
以上人员在赵县殡仪馆火化遗体,其丧属或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享受免费范围内的惠民殡葬政策。
二、免费项目及规定
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40元,不含送骨灰。(本县行政区域内);
2.平板式火化炉遗体火化费230元。
3.普通遗体冷藏柜存放遗体,免收三天遗体存放费用360 元(殡仪馆内)。
4.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无名遗体;优抚对象、省级劳模、百岁老人)免费使用价值500元的骨灰盒。
以上1、2项惠民殡葬政策已于2012年5月1日实施。3、 4项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5.相关规定: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性遗体的运送、存放活动,接运遗体工作由县殡仪馆殡仪专用车负责运送,遗体存放由县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