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5年第25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麻香凤爪筋。被抽样单位:赵县福源综合超市。采购日期:2025-03-23。规格型号:2.5公斤/袋。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赵县福源综合超市购进的麻香凤爪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赵县福源综合超市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制度,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